法律

铁路货运运输订单办理

  铁路货物运单是铁路与发货人之间具有运输契约性质的一种运送单据。它明确规定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发货人托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车站接到发货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应认真审查(整车货物应有货物运输计划),确认可以承运后,车站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货物搬入日期或装车日期即为受理。

  车站接收货物后,就开始负责保管。

  对整车货物装车后,发货人需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即货票丙联)。对零担货物,接收货物后,发货人持货物运单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

  发货人交付运输费用后,货运室在货物运单和货票上加盖承运日期戳之时起就算承运。

  我国公路收费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一些弊端:

  (1)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费,超载成为普遍的运输形态;

  (2)道路设施因货车超载造成的损毁严重;

  (3)国家治理超载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但并不能有效遏制超载现象;

  (4)制超的执行监管标准地区不统一,各地运输成本差异悬殊,运价上涨困难,业内缺少市场化的必要条件,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5)与此同时铁路、水运、航空运力增长缓慢,无法有效分流公路货运量,社会物流需求持续大幅攀升的背景下,一度造成国家物流瓶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