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弃婴收养公证书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
弃婴收养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被收养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兹证明收养人×××、×××于××××年×月×日在××××(何处)收养弃婴×××。双方共同生活,相互以父母子女相称,并履行,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是×××的养父,×××是×××的养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