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没过户动迁怎么办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拆迁与重建是永恒不变的调律,为了更好地规划新农村建设,国家采取了多种方法补偿农民,征地重建,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
其中一个,就是因为大多数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明,导致农民拿不到补偿。
不过,这种问题暴露之后,国家调整了政策,现如今,即便是没有房产证这个本子,也能拿到相应的拆迁款,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长期闲置的老房子
因为外出务工和户口迁移,农村房子空闲下来了很多,有许多的房子长期的闲置,其中不少没有房产证明,但是只要能够获得集体证明,在拆迁中也能拿到拆迁款。
2、集体规划内修建的房子
只要你的房子是在集体规划内修建的,而不是找个地方乱建,那么确权完成后,即便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拆迁款一样少不了你的。
3、城中村因为城市快速发展,而形成的城中村,这样的村里的房屋大多数没有房产证,不过并不影响获得拆迁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4、弄清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购买至关重要。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