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超一个月无合同,用人单位该付双倍工资
又到一年用人单位招工高峰期,各大小企业均在招才引贤,谋划新年新发展。人社局提醒辖区各企业主:录用劳动者时,一定要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据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统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已成为劳资纠纷的主要诱因之一,也是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祖庙街道人社局敬告辖区企业主,一定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