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的处理
(一)您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要求在a4纸上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此项工作在7个工作日完成,可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此项工作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评议、评估论证,不收费。
(二)您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
如果遇到土地使用证丢失不要太过惊慌,但是也不要故意拖延补办,通常要出示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等,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登记,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就会得到土地使用证。
补办土地证的程序: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等。(以当地相关文件为准)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