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关金融票据防骗的案例

  在人们的印象中,金融票据诈骗这类经济犯罪,往往与高学历、高智商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可发生在建德市境内及淳安、临安的九起金融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的主谋却仅有小学文化程度,所幸的是这起系列特大票据诈骗案,经过建德市公安民警艰辛的跨省侦破,三名案犯已落网,未给金融单位和企业造成很大影响。

  最近,经过建德市人民法院的一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犯罪分子郑某仁、刘某明、王某让分别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500万假汇票惊动省城

  2006年5月9日,建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三狮水泥有限公司报案称,中林水泥厂使用一张5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骗走了该公司价值55万元的水泥熟料。接案后,建德市公安局十分重视,马上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从查找假发票来源入手,经过短时间的侦查摸底,很快就查明了在建德发生的两起,在临安、淳安发生的七起共九起承兑汇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240万元。这起特大票据系列案件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浙江省公安厅还将该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被骗心不甘用假汇票骗人

  郑某仁,淳安县人,小学文化程度,以前在淳安做木匠。人称“木匠鬼”。这个“木匠鬼”头脑倒“灵光”。五年前,头脑蛮“灵光”的“木匠鬼”郑某仁在一次引资做生意的过程中,因对方使用假银行承兑汇票,郑某仁被骗走了人民币10万元,成了受害人。后来,他到云南、深圳、河南一带做生意时,结识了刘某明和王某让。因为自己以前曾被骗去10万元,他很不甘心,总想找法子“弄”回来,于是,郑某仁便要求刘某明帮忙,让其为自己提供假银行承兑汇票。刘某明在收到郑某仁的“好处费”后,提供了一张面额为5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为了让这张假银行承兑汇票产生“效益”,郑某仁又物色了中间人吴某炳为其“服务”。2006年4月23日,吴某炳在不明票据真假的情况下,将该面额为5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借给了中林水泥厂使用。该水泥厂用该承兑汇票到三狮水泥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与承兑汇票同等价值水泥熟料的合同。2006年4月27日,中林水泥厂按借款协议书支付给了吴某炳人民币30万元,吴某炳收到后就将钱汇给了郑某仁。2006年4月30日,三狮水泥有限公司将该承兑汇票拿到中国农业银行建德支行兑现使用时,经银行查询核实,发现是一张假银行承兑汇票,于是就向建德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了案。

  跨六省追捕三案犯落网

  “初战告捷”的郑某仁兴奋不已,他准备再次实施票据诈骗。2006年8月2日,王某让受郑某仁派遣,从河南怀揣另一张假承兑汇票来建德交易,结果被当场识破,王某让被扭送到了建德公安机关。2006年8月15日,民警获悉,郑某仁已潜入建德探听王某让交易的情况,尽管郑某仁老奸巨猾,不断变换他们的接头地点,民警还是于8月16日凌晨1时,将躲藏在新安江翠湖宾馆天台的郑某仁抓获。刘某明闻讯王某让、郑某仁落网后,就在全国各地潜逃,逃避抓捕。为早日抓获刘某明,办案民警先后奔赴安徽、河南、河北、北京、深圳等省市调查取证,行程达7000公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四个多月追捕,在深圳边防民警的配合下,2007年农历大年初六,刘某明在深圳口岸被专案民警抓获。

  扰乱金融秩序课重刑

  建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仁、刘某明、王某让先后在建德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两次,其中一次系未遂,在临安、淳安用同样手法作案诈骗七次,九张假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高达3240元。在临安、淳安行骗过程中,皆因被金融部门识破,假银行承兑汇票当场被没收,系诈骗未遂。

  建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郑某仁系主犯,刘某明、王某让为从犯。2007年10月9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刘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王某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郑某仁、刘某明、王某让三被告均以判刑过重为由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