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李箱门撞死人,家属索赔78万

  大客车行李箱门没锁好,转弯时打开了,结果撞到了路边的两位行人,导致两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近日,江苏无锡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1年1月26日,大巴车司机陈某虎像往常一样驾驶着从无锡开往丹阳的班车缓缓地离开了汽车北站,出发前,他用力扣上了行李箱门还踢了一脚,觉得没问题了,就带着20几个乘客出发了,车上售票的是他的妻子徐某,他们夫妻二人跑无锡到丹阳的客运线已经一年多了,这辆大型客车也是他从某汽运集团承包的,是他一家人的全部收入来源。

  车辆出站后,慢慢向前行驶,没想到在一个拐弯处,没锁好的行李箱门一下子就打开了,本该扣好的行李箱门与地面平行,比车体本身的宽度宽了一大截,很容易划到路边的行人。但浑然不觉的陈某虎还在靠着路边行驶,期待能再拉几个客人,没想到,悲剧马上就要发生了。

  车行至凤宾路,陈某虎忽然感觉到车的右侧碰到了什么东西,然后就听到有人尖叫,马上停车,从后视镜中看到车子的行李箱门被撞掉,再仔细一看,可不得了,有两个人已经躺在了路上。看来是行李箱门开开以后撞到了路边的行人,陈某虎连忙下车报警,两个伤者被送到医院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被撞到的两个人是母子二人,镇江人,母亲冯某在无锡一家洗浴中心做搓澡工,儿子是趁假期到无锡来玩的,当天,母亲是想把儿子送到回镇江的班车上的,所以母亲帮儿子拎着行李,两人在等车,没想到飞来横祸,母亲冯某不幸去世。交警部门也未能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但经过鉴定,事发时陈某虎驾驶的客车制动不合格。

  冯某去世后,他在镇江老家的亲戚来了一大批为其办理丧事。冯某的家属和陈某虎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冯某的丈夫景某诉至北塘法院,要求陈某虎和他承包客车的汽运集团共同承担赔偿款共计78万余元。

  陈某虎说,当时可能是冯某母子二人误把自己的车看成是回镇江的班车了,因为这两条线的车外观是一摸一样的,这才穿过人行横道和绿化带,到机动车道候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而且,原告索赔的78万元中,有四万余元用于死者亲属到无锡来办理丧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等,数目偏高,不予认可。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本起交通事故中,陈某虎驾驶制动不合格的客车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自身车辆状况及周边情况,也无法查证事发时冯某母子在马路上所处的位置,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遂依法判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冯某家人11万余元,某汽运集团赔偿64万余元,陈某虎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本文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