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陕西部署刑事及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宽严有度准确把握

  本报西安3月31日电今天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一系列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

  陕西高院院长安东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罚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领会和运用,做到宽严有度、把握准确。要正确分析判断社会治安形势,做到审时度势,根据犯罪的实际状况,做到适时调整,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准确把握“宽”和“严”的适用对象和尺度。对中央强调“严打”的犯罪,在量刑上要体现出依法从重,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做到特别对待、注重实效。对于具有自首、立功、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要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改表现,准确把握刑罚尺度。

  安东强调,要充分认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继续不断完善“确认和赔偿合一”的审判工作机制。充实办案力量,规范办案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