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救病倒同伴需担赔
读者问:三个月前,我70岁的丈夫与邻居李某结伴去公园游玩时,我丈夫突然昏倒在地。李某害怕承担责任,竟一声不吭地转身而去。我丈夫因抢救不及时造成偏瘫。请问我丈夫能要求李某赔偿吗?
答读者:
李某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你们可以要求其赔偿。
李某具备承担侵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方面,李某的行为违法,因为他违反了先前行为义务。李某既然已经与你丈夫结伴同行,当你丈夫在这一过程中突然昏倒出现危险时,李某便有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但李某却有条件而不实施救助,既没有呼救或拨打120寻救帮助,也未直接将你丈夫送至医院,甚至因害怕承担责任竟一声不吭地转身而去,这明显是对自己义务的违反。另一方面,李某具有过错。在你丈夫突然昏倒的情况下,李某明知如果不及时抢救将导致的后果,但却一走了之,对损害听之任之,已具备主观上间接故意。即使是出于轻信可以避免,也因具备主观上的过失而难辞其咎。李某的行为与你丈夫的偏瘫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当然,你丈夫的自身原因才是发病的关键,让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当是显失公平。故李某只能给予10%左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