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具体流程: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开庭审理

  (1)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2)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

  1、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

  2、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

  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

  5、伤残鉴定报告。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