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纠纷实行诉调对接

  9月2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及诉调对接工作站”在交警城区大队揭牌。此后,市第一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需要,派出法官到交警城区大队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据了解,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交警部门经过调查交通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建议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建议其自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对于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对无效的协议不予确认),从而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