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时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为:

  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