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被砍,店家赔偿20余万元
现年30岁的王某花,是湖南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高树组人,在岳塘区某超市打工。2010年12月7日中午12点左右,王某花正在清理货柜,突然感觉头上一阵剧痛,顿时鲜血直流。她回头一看,原来是一直在店里做义工的唐某正手拿一把菜刀砍来,接下来唐某又向王某花手、脸、身上连砍数刀。
经医院检查,王某花头部被砍了六刀,肩、背被砍了四刀,手筋被砍断,光手术抢救就输血20袋,因为抢救及时,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
唐某是精神病人,家里无法承担赔偿费用,而该超市对唐某的病情不清楚,于是王某花与超市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6月13日晚,经过中路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岳塘区书院路居委会的调解,店方与王某花终于达成赔偿协议,王某花获赔26.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