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的合同一年就终止
宁夏贺兰县尚信园林花卉专业合作社和贺兰县科技局签订了3年的移动温棚承包合同,现在承包期只过了一年,贺兰县科技局因对方擅自转包,提出要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各执一词。
李尚信是贺兰县尚信园林花卉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4月11日,李尚信向记者反映,去年年初,贺兰县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科技局示范基地对外承包,经过协商,他和县科技局签订了37栋移动温棚的承包合同,承包期3年,从2010年1月15日到2013年12月15日,承包费总计12000元,他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他感到独立经营有些吃力,就将37栋温棚中的部分温棚转包给了附近一位名叫刘宝宁的农民。
承包之后,李尚信开始在大棚里种菜、种花,但5个月后,他却接到了贺兰县科技局的一份通知——《关于终止移动温棚承包协议》。李尚信说,科技局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他擅自将温棚转包给刘宝宁,但他与科技局签的合同上没说不准转包,他认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
李尚信认为,贺兰县科技局要求终止合同是单方面的违约行为。但此后,贺兰县科技局就中断了基地的水电,直接影响到大棚的耕作。
就李尚信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贺兰县科技局。该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要求承包基地的有好几家,李尚信制定了一个实施方案,他们看后认为比较有利于基地的发展。但承包后,李尚信并没有按照实施方案经营,而是把大棚又全部转包了出去,基地上的生产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因此,他们要求终止和贺兰县尚信园林花卉专业合作社的合同。
记者了解到,目前贺兰县科技局已将此合同纠纷起诉到贺兰县人民法院,要求终止和贺兰县尚信园林花卉专业合作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