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付大笔专利费,中国农产品遭遇新“物种壁垒”

  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出口到日本,却要付给日本人大笔专利费

  中国生产的农产品出口到日本,却要付给日本人一大笔专利费。这事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日本新通过的《种苗修正案》可能使之成为现实,中国输日农产品将面临新的“物种壁垒”。

  根据日本新通过的《种苗修正案》: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的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时,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据悉,这一《种苗修正案》将从明年4月开始实施。

  中国是日本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为了适应日本人对农产品品质的苛刻要求,中国出口的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中有许多种苗是从日本直接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日本进口商常常会以种植日本农作物品种作为进口的条件。有关专家认为,一旦日本正式实施《种苗修正案》,我国农产品企业的利润空间必然受到极大的挤压。

  浙江海通食品集团的一位负责人对此反应比较平静:“日本给中国农产品制造的壁垒不少,但我们都顺利过关,这不算什么。我们从事的果蔬深加工,切片、果汁、粒状、粉状等,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我们现在关键是抓出口产品的质量,通过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就是过硬的产品质量。”

  “我们的蔬菜种子全部来自日本,深加工和脱水蔬菜全部销往日本,如果《种苗修正案》实施,对我们企业的利润肯定会有影响。”慈溪市蔬菜开发公司的陆佰军显得有些担忧。该公司年产脱水蔬菜1万吨,除一部分销往国内市场,其80%以上销往日本。他说,中国已经就此赴日谈判,希望能达成对农产品有利的条件。宁波蔺业经济联合会会长陈志福也认为,日本的《种苗修正案》是针对中国农产品的,政府应出面交涉。

  宁波市农业局一位负责人说,日本一旦实施《种苗修正案》,我国的食用菌行业受冲击最大。尽管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认识、食用、驯化栽培食用菌的国家之一,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使我国食用菌的一些野生品种不断以民间方式流传到国外,反被其他国家研究并注册。

  他认为,我们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新品种检测标准,以加快对我国食用菌新品种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