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解除旅游合同扣费标准
一、旅游者解除旅游合同扣费标准
旅游者解除旅游合同扣费标准如下:
1、行程开始前29-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2、前14-7日,按总额的20%;
3、前6-4日,按总额的50%;
4、前3-1日,按总额的60%;
5、行程开始当日,按总额的70%;
6、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根据旅游费用总额和实际出游天数确定。
7、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旅游合同中旅游者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1、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支付费用是旅游者的主要义务。这里的费用包括劳务报酬和服务报酬等。旅游者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及时支付有关费用给旅行社,除约定的免费服务项目外,旅行社提供的其他服务,旅游者接受的,还应另外支付费用。决定旅游合同中的费用的因素很多,其中除导游费等少数因素可由旅行社控制外,构成旅游价格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等其他费用都不为旅行社所控制。而旅游产品内容的可变性也很强,一条旅游线路及相关各有关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极大的差异性。但在实践中,个别不负责的旅行社有时会采取减少旅游产品中部分内容以迎合旅游者的价格心理,或者先以低价与旅游者达成协议,再在旅游途中向旅游者临时收费用。
2、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指挥,按旅游服务人的组织进行旅游服务。
3、保护旅游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