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包括的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三)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五)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有名合同特点是:
(一)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二)买受人支付价款。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比如《民法典》分则规定了十五类有名合同等如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民法典》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也属有名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