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涂改信用证诈骗

  是指诈骗分子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刻意涂改,变更原证的金额、装效期和受益人名称,并直接邮寄或面交受有,以骗取出口货物,或诱使出口方向其信用证,骗取银行融资。这种诈骗往往有发下特征:

  1、原信用证为信开方式,以便于泖改;

  2、涂改内容为信用证金额、装效期及受益人名称;

  3、信用证涂改之处无开证行签证实;

  4、信用证不经通知行通知,而直交受益人;

  5、金额巨大,以诈取暴利。

  例如:江苏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由香港客商面交的信开信用证,金额为318万美元。当地中行审核后,发觉该证金额、装交期及受益人名称均有明显涂改痕迹,于是的提醒受益人注意,并立即向开证行查询,最后查明此证是经客商涂改,交给外贸公司,企图以此要求我方银行向其开出630万美元的信用证,以便在国外招摇撞骗。事实上,这是一份早已过期失效的旧信用证。幸亏我方银行警惕性高,才及时制止了这一起巨额信用证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