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需要的手续一般如下:

  1、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等。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符合过户条件的,30日内完成登记。

  房产遗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

  4、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继承的条件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