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三批拟任总精算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会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两批拟任总精算师组织了考核,保证了总精算师任职核准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落实《办法》,经研究,现决定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三批拟任总精算师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填写《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考核报名表》并提交到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或发电子邮件至junjie_wang@circ.gov.cn。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
三、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地点:中国保监会1621房间。
五、考试采用百分制,满60分及格通过。
六、考试范围:
1、传统产品、分红、投连、万能产品精算规定
2、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连险管理办法
3、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4、新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6、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
7、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8、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9、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10、精算报告
七、其他事项:
1、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而未取得中国精算师资格的精算师,保险公司拟任命为总精算师的,应当参加考核;
2、请自带考试用笔(钢笔或签字笔),按时参加;
3、考核试题为中英文双语试题,答题者可以选择汉语或英语作答。
联系人:邵辉
电话:010-66286680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考核报名表
拟
任
人
相
片公司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拟任人员姓名:
填表日期: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国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何时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及邮编现任职务1现任职务2传真办公电话直线电话移动电话Email家庭住址教育经历学习时间所在院校所学专业方向简介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所在单位及职务所负责工作简介奖惩情况注: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