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过户要缴纳哪些费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遗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zhi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屋遗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