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上购药货不对板

  顺德市民夏先生在网上看中一种名为“黑首生发胶囊”的药品,对少年白发、遗传白发、全秃疗效显著,夏先生就通过网络向北京该药厂购买了多盒药品,由邮局寄过来并代收货款。

  当邮局工作人员把药品送到夏先生家里后,邮局工作人员坚持要求先付款才能看货,夏先生只好先付1300元。然而在随后查验时,他发现药品的包装和网上的不一样,随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现,药品的批准文件号也难觅踪影。由于药厂远在北京,难与其交涉,而邮局是代厂家收取货款,能否先请求邮局退还货款然后把药退回给厂家呢?但邮局认为,夏先生已经收了货并拆开包装,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夏先生无奈联系到厂家,然而厂家一再推诿,他只好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顺德分会认为,虽然邮局并非药品生产厂家,只是提供货运和代收货款的业务,但邮局有义务保证每一笔代收的货款都是正当合法的。而且邮局先收款再看货的规定使得夏先生在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时已经交了货款,明显使得夏先生在这笔交易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这两方面,邮局是有过失的,故邮局应当先退还货款,至于邮局的损失,可以在赔偿了夏先生的损失后再向厂家追讨。经过消委会和邮局多次的协调和沟通,邮局方面终于给夏先生退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