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很方便,售后服务成盲点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鼠标轻轻点上几下,就像在家门口购买物品,可没过几天发现无法使用,与网站联系得知其售后服务在千里之外的广东,交涉无果,投诉至卢湾区消保委要求解决。
2009年10月22日,卢湾区消保委接到吴先生投诉反映:其于10月5日在妈妈好孩子网上订购一个电动吸奶器,10月9日收到货,现发现运行后马达发烫停止运转,事后联系公司,公司让消费者自行将产品寄广东厂商,并自行承担邮寄费用,消费者认为,明明是上海网站销售的产品,却为什么要让消费者自己去找生产厂商。消费者也后悔,当初购买此类日用品,也是考虑急用,自己的爱人刚生完小宝宝,因为产妇初生,哺乳初期多有“奶路”不通的问题,需要辅助工具,一旦“奶路”打通了,此类工具也就没有了,当初购买电动吸奶器时,也就准备使用在哺乳初期,过了就不会再用了,结果该产品在消费者最需要使用的时候出了故障,事后即使好用,也错过了最佳的黄金使用时间。消费者表示,事发后,自己购买的电动吸奶器能否能用已并不重要,因为已经过了使用时效,但对网站的售后服务心存疑虑。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立即与上海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取得联系,公司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是该公司代理广东一生产厂商销售的,该产品在上海无售后服务点,如购买后出现什么问题,由消费者直接与厂商联系。
区消保委指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区消保委认为,该公司是该消费投诉案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售后责任。
经协调,公司同意赠送价值30元的赠品,消费者表示接受。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日用品时,还要看其售后服务,特别是网购日用品,让你为几十、几百元的物品在出现诸如质量问题时而烦心,心中不忘,网购日用品不要太贪图方便。也告诫网站经营者,不要让网络营销在消费者的心中蒙上阴影,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不让售后服务成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