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发布《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制定了《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标准编号为JR/T0053-2009),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炎、李伟华

  电话:010-66290330,010-66286109

  传真:010-66290335

  电子邮件:biaozhun@iachina.cn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