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全责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全责一般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在客观方面上,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在我国交通法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了以下五种,分为全责、无责、主责、次责等等,每一种责任相对应的处罚也不相同,以下这几种情形是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我们负全责的:

  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遇到了红灯,司机还继续通行的;

  2、司机开车越过了标有禁止穿越的标志或者有设置隔离设施的地方,和其他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3、司机开车进入了非机动车道与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的;

  4、司机开车时在人行道上撞伤了行人的;

  5、在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的,驾驶者没有避让的;

  6、司机在倒车时与后面的车辆发生了碰撞的;

  7、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的,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8、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了前方行驶的机动车的尾部的;

  9、在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时,机动车没有先让正常行车的车辆先走的;

  10、机动车改变车道时,和该车道正常行车的车辆发生碰撞的;

  11、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等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先让右边的车辆先走的;

  12、在环形路口中,环形路口外的车辆没有先让环形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