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是不是所有支票都是有期限

  一般支票的有效期只有十天,自出票日期开始计算,遇到节假日顺延。

  这是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

  支票上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受票人最好不要收。

  银行规定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支票,由于疏忽出票人不必负任何的票据责任。

  如果出票人没有填写,授权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时,同时应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权书”作为证明。

  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

  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支票的特点:

  1、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4)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但不能超过三个印章。

  (5)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6)在支票左上角划两道斜线可以防止支票丢失后被人取现,即只能通过银行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