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可以开支的范围是什么,工会的经费如何筹集?
工会经费可以开支的范围包括: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7、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8、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9、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工会经费的筹集方式包括:
1、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4、政府的补助等。
工会经费的特点包括:
1、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
2、无偿性。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