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法是宪法法律部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因而是最重要的法律部门。宪法规定社会主义中国的各种根本制度、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现行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宪通过的31条修正案)。第二层面主要有:国家机关组织法,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以及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单项立法(如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等。第三层面是有关宪法的解释。

  部门法或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特征:

  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

  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因为它们各自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每一个法律部门都调整一定的社会现象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刑法调整国家社会的统治秩序和社会规范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下商主体和商行为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劳动法部门。调整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婚姻法律部门等等。

  第三,法律部门是基本确定的,又是不断变化的,在一法律部门确定后,会持续保持相对一段时间,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部门间也可能出现融合或分立的现象。

  第四,法律部门是主客观的统一,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人根据一定的客观事实将法律以主观的形式加以区分的。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法律。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的社会关系虽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础或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仅仅以此为标准还是不够的,因此还需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