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要求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对资金有什么要求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百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度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知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道版。
目前,新三板暂时分为两层:基础层和创新层。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1)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证券法》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