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迁户口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迁户口需要的证明有: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可能还需要根据情况提供其他材料:如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等。
户口迁移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