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赌博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而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犯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犯罪中用作筹码的款项、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中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需要注意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罪论处。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