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继承人应承担还款义务
借款人死亡,继承人拒不还款引纠纷。近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依法判决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借款6万元。
2013年,凌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黄某借款6万元,并以门面及汽车作为担保。凌某借款后,突然因故去世,导致借款一直未还,黄某持借条要求凌某继承人偿还借款,却以不知情遭拒。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与凌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凌某有偿还原告黄某借款的义务。凌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均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应当清偿的税款、债务,故法院判决凌某继承人应承担凌某生前所欠原告黄某的借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