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4个合伙人合同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合伙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清楚明白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全部合伙人签名、盖章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在写合伙合同时,需要把以下内容写进合同里面:

  1、合伙的签约主体,即合伙人;

  2、合伙的企业名称或字号等;

  3、合伙经营的范围、时间;

  4、合伙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5、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和比例;

  6、入伙、退伙、转让的约定;

  7、执行合伙事务的负责人;

  8、合伙人拥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

  9、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0、违约的后果;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12、以及其他约定。

  确定以上内容约定无误的,则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成立、生效。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如果是以成立合伙企业为目的的,其主体就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3、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5、合伙合同应当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约定,使亏损的分担依据当事人约定的利润比例来决定,分享多大比例的利润,就应分担多大比例的亏损。

  6、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解除合伙协议后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若对于债的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清算人据其情况不予保留而运行于期前清偿的,也并无不可。但对于诉讼中的债务,由于其存在与否、数额多少尚未确定,因而只能依具体情况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将来清偿之用。

  3、合伙财产在清偿债务及划出保留必要的数额后,其剩余财产应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

  4、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前述规定的连带责任办法办理。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