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安置房房产证多久能拿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方法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

  2、交增值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

  4、领取房产证。

  安置房房产证要30天才能拿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办结。但各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流程存在地域差异,因此所需时间也各不相同。另外,不同的过户方式也会造成过户时间存在差异,例如因继承发生的过户,往往比因买卖发生的过户,所需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