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61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8-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1.9、4.2.8、4.5.5、5.1.10、6.1.8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
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
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
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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