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还能起诉吗,开庭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可以继续起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二审。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法院组织调解;

  6、当事人最后陈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规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