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了工资怎么办
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前置,但对于员工来说并非一裁终局。总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福利或社保,劳动者可以:
(1)请求工会帮助;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管理部门举报;
(3)向当地人民调解部门申请调解;
(4)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5)员工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在进行破产后清偿了法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面所列情形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当然,最后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将会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法院接受材料后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
4、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如接管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登记、审核申报债权,追回属于债权人财产等;
5、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6、管理人实施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等;
7、法院宣告破产;
8、管理人制定财产变现和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按方案实施;
9、破产程序终结;
10、注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