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与区别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与区别主要有:
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
(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后产生的。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支付来源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出现的目的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都是为了在破产过程中优化分配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破产财产不能合理分配。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区别
(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所包括的费用不同
1、共益费用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所支出的不确定性费用,包括:
①履行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③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2、破产费用是为了破产程序得以顺利进行所负担的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包括:
①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②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④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是否为必要支出不同
由于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费用是基础性的常规费用,其涉及的范围也比共益债务大,破产费用是必要支出费用。
(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清偿顺序不同
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当然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但是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清偿的顺序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则按照比例清偿。
由上文我们可知,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是破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的费用,除了要了解二者的联系,更要区分好二者的不同之处,保护好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支付来源、出现的目的都相同。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是否为必要支出不同;清偿顺序不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所包括的费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