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黑龙江:地税连续5年实现高幅增长

  岁末年初,黑龙江省地方收入传出喜讯:全省地方税收连续5年实现高幅增长,2010年,全省税费收入实现791亿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435.9亿元,同比增长26.3%,在2009年高于全国税收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的高起点上,2010年又实现高增长。

  地方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全省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拉动税收收入增长。2010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发展的快车道,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经济总量增加,经济结构改善,经济效益提升,为税收收入实现持续高幅增长提供了税源保障。第三产业营业税增长31.7%,企业所得税增长34.9%,建筑业税收增长51%,城建税增长17.4%。

  ——加大征管力度,及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现实税收。地方税收税源分散,管理难度大。近年来,黑龙江省地税局认真研究税收征管规律,积极探索精细化管理措施,向管理要收入,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形象。先后制定出台了15个行业税收和税种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科学的组织税收收入机制;同时,落实和完善“五个税种、两个项目”管理办法,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共实现税收收入113.3亿元。

  ——积极涵养税源,实现税收与经济增长良性循环。从全省大局出发,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10年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新农村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下岗再就业、节能减排、企业改组改制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