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陕西地税:抗洪救灾与组织收入“两不误”

  7月中旬以来,陕西部分地区遭受持续大到暴雨袭击,造成洪水暴涨、山体滑坡、交通中断、民房倒塌等严重自然灾害。据统计,这次洪灾共造成全省9市61县(区)448万人受灾,118人死亡、182人失踪、2862人因灾伤病。直接经济损失110.4亿元。灾情发生后,陕西省地税局坚持一手抓抗灾自救,一手抓税收收入,做到了抗洪救灾与组织收入的“两不误”。

  7月18日至23日,陕南的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同时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三地市的许多办公地被淹,国家财产和税务干部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灾情发生后,我省各级地税机关及时成立抢险突击队投入抗洪抢险,迅速转移征管资料和财产。由于抢救及时,全系统在此次特大洪灾中人员和国家财产无一受损。票证、档案资料、电脑等重要财产都在第一时间被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抢险突击队积极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工作,帮助转移受困群众1300多人。

  在全力以赴参与抗洪救灾的同时,陕西省各级地税机关坚持统筹安排,及时检修线路和网络,确保税收工作正常开展。灾情最重的安康市旬阳县地税局在洪水逐渐退却后不到24小时,就立即组织人员将办公楼里的淤泥进行了全部清理,并于灾后第三天因陋就简搭建起临时办税服务厅,接通网上办公设施,恢复了对外办公。

  随后,又及时成立了灾情核查工作小组,深入纳税户中进行走访,查看受灾情况,帮助受灾纳税人清理淤泥,恢复生产。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人后顾之忧,陕西省地税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征收单位将支持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有关灾后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网站和宣传册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做好灾后税收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尽心尽力地为受灾纳税人提供政策支持和贴心服务。

  截至7月31日,全省地税系统共计受理纳税咨询1200余人次,审核受灾纳税人3000多户,已下户核查企业纳税户损失6000多万元。为了及时提醒纳税人申报缴税,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系统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提醒企业纳税人按时申报,对灾情严重的地方还专门设立临时办税点,以确保办税工作正常开展和税款及时组织入库。由于组织收入工作有力,服务措施到位,在全省遭受大灾的情况下,组织收入工作仍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7月底,陕西省地税局累计征收地方税收344.31亿元,同比增长33.51%,增收86.42亿元,为全省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聚了大量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