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辽宁:除教育收费外全纳入预算管理

  从明年1月1日起,辽宁省除教育收费外,其他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由财政统一安排收支,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更规范、更科学了。

  按照有关规定,除税收及财政拨款以外,部门、单位等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均为非税收入。近年来,辽宁省一直在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进程。从明年起,除教育收费外,一般性质的收费等非税收入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收入质量;具有专款专用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将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编制和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建立和形成各类专门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辽宁省也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法律法规,科学、准确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执收单位要将所有非税收入编入部门收入预算,细化收支项目,全面反映本单位收支状况,不得少报、漏报、虚报和瞒报;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原则、程序、方法,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