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78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来,我市各级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落实。昨天,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第三季度申报期结束,全市共有1378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552万元。
据了解,今年4月份,国家出台了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原减半征收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并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对象,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期享受优惠的程序。
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最大程度上助力企业发展,市国税局将贯彻落实优惠政策列入年度内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各级国税部门的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导力度,使基层征收单位全面准确掌握优惠政策,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全面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对外,市国税局加大宣传辅导力度,通过设立网站专栏、举办在线访谈节目等形式,详细介绍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办税流程,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广泛宣传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在第三季度申报期内,各级国税部门逐日逐户跟踪,每日下发因企业误操作造成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辅导每户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确保符合资格的小微企业一户不漏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