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后,案件尚未办结,该怎么办呀?

  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后,案件尚未办结的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以进行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保释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