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不涉及有效期的问题,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适用于该合同号项下进口的整批货物。
入境货物报检,申请进境一般报检的货物,其通关地与目的地通常在同一辖区内;申请进境流向报检和异地施检报检的货物,其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1、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人境前7天报检。
4、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及在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4、其他人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5、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人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6、。对于符合直通式放行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报关地的选择,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第三条报检范围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