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虚构还款条件算诈骗吗

  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以高额利润回报骗取被害人的借款,最终无法还款,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所出借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让出借人做出决定。实务中,诈骗行为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使被害人产生其出借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高额回报的错误认识。但行为人在获得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后并非用于实际经营,而是将所借钱款用于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从而导致受害者遭受重大损失。如此,该行为就构成诈骗了。

  虚构还款凭证可能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若在民事诉讼中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行为,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提交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切勿因胜诉心切而伪造证据,将自己置于违法的深渊。

  编造理由借钱打了借条不一定属于诈骗,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看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一旦确定对方借钱时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可以成立诈骗的。具体以借钱为由实施诈骗行为的具体表现如下: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此类骗子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的。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哥们义气”,也只好“束手就擒”,更有甚者,把有人寻访看做一咱荣耀,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继而“慷慨解囊”。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当前,此类诈骗案件有上升的趋势。现在有些同学出去做兼职、家教等,就可能会遇上这种情况。而此类骗子就是利用同学急于找到好的兼职、家教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此类骗子多以社会上的“能人、名流”的名义进行诈骗,如谎称自己是导演、公安人员、商人、气功大师等,抬高自己身价,对找工作等难办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类诈骗手段较为单一,较易识破。

  4、以遇到某种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

  从目前来看,此类骗子多以走失的或财物丢失的学生、灾区群众、落难者等名义进行诈骗。事实上,这种诈骗手段大都比较原始,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识破。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

  此类骗子极为狡猾,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以曾许诺的利益予以兑现,让你感到此人所做的事可信,待取得你的信任后,就狠狠地敲你一把,让你在绝对信任和不知不觉中蒙受重大的损失,此类诈骗计划周密、发现不易,危害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