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年地方税费收入圆满完成
2010年,辽宁省地方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080亿元,比2010年增收494.5亿元,增长31.2%。其中:全口径地税收入完成1464.4亿元,比2010年增加344.9亿元,增长30.8%。超额完成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奋斗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完成581.7亿元,税费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辽宁省地税局表示,2010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呈现以下特点:地方税收增速加快。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9.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比振兴以来平均增幅高4.4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总额在全国位次列第7位。地方税收对全省收入贡献较大。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总量的61.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共计减免地方各税28亿元以上,其中落实对困难中小企业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减免4亿元,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辽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辽宁省地方税费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得益于全省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了税收可持续增长。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给地税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沈阳经济区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给辽宁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与税收相关度较高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利润、物价指数、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等多项主要指标增长较快,为地方税收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
税收政策调整增收效应明显,推动了地方税收增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提高,增加了部分收入;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拉动个人所得税的增长;2010年年初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形成今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征收入翘尾增收;二手房交易等优惠政策的到期,也相应增加了部分收入;部分地区调整土地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由此带动了土地使用税的增长。
同时,地税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证了收入较快增长。一是深入开展税源调研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分析监控,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尤其针对纳税大户的税源变动情况,掌握第一手涉税资料。二是未雨绸缪,加强调度。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牢牢掌握了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税收收入实现预期目标。三是各级地税机关积极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思路,努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狠抓征管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征管措施,规范执法,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加大税务稽查和清缴欠税力度,充分挖掘税源潜力,全省清理欠税入库63亿元,稽查查补入库税金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