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系统多项措施支持企业出口
云南省国税系统积极采取措施,服务桥头堡建设和全省企业出口,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9月,云南省共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3.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7亿元,增长10.7%。其中,审核审批办理退税12.14亿元(含边贸人民币结算退税3.91亿元)。
为确保云南省企业及时足额取得退税款,省国税局积极申请退税指标,今年1至9月完成总局指标13亿元的93.4%,帮助企业加速资金流转,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贸出口企业资金占压问题;为切实优化退税服务,国税系统缩短了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环节,自主开发了出口退税网络申报系统,出口企业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工作,网络申报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突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申报预审由原来的往返税务机关3次以上缩短为在互联网上3至5分钟即可办理,降低了企业办税成本;加强出口退税风险预警、评估等工作,强化退税管理,保持打击和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高压态势,防止骗取出口退税等问题的发生。从今年3月1日起,国务院已批准云南省人民币结算退税扩大试点,同意云南省所有出口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从指定口岸出口到与云南省毗邻的缅甸、老挝、越南三国的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可以办理退(免)税,国税系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