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主页点击“《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
传真:010-634179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100038)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主页点击“《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
传真:010-634179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