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四川:成都“城建税”税率按地区分为三档

  近日,《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出台,从12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率多少?如何计算?成都市地税局日前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因此,用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各自的税率和计征比率就可以算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档次的税率。对于成都来说,市行政区域内的十个区适用7%的税率,如高新区、武侯区、温江区等;十个县(市)适用5%的税率,如双流、郫县、崇州市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无地区差别,统一按3%计征。

  按照相关要求,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