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西:九江明年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到地税交

  自2011年1月1日起,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由财政部门全部划归由地税部门进行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须到当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等相关涉税事宜。

  九江市所有缴纳“两税”的纳税人,凭相关纳税申报资料,按照指定的纳税地点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缴纳“两税”税款时,原则上不收取现金。地税机关不再发放《契证》,纳税人一律以各级地税机关开具的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替代《契证》,并凭完税证到所在房产、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权证,请纳税人务必妥善保管。

  市民的纳税地点为,九江城区契税征缴一律由市地税局负责,征收地点设在九江市房产大楼二楼市地税局窗口。九江城区耕地占用税由耕地所在地的各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征收。九江城区以外的“两税”由纳税人所在地或耕地所在地的县(市、区)地税局负责征收。